强制执行是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
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人民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裁定书应送达被执行人。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执行可以对其处以法拘留、罚款,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用以执行。
执行应当在申请人递交执行申请的六个月内执行完结,到期不能执行完结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上级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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