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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素感养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擅自卖房不能绝对定论为无效或有效,须综合判断:如果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购房人与卖房夫妻也不熟悉,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不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如果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判断该买卖行为有效一般要以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举证责任在购房人,即购房人要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同意为条件,即应以购房人是否善意、有偿作为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2种观点: 一、妻子偷偷把房子卖了合法吗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经共有人的同意。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无权处分人只有在合同被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后,其合同才有效。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在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一般应由夫妻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但民间习惯上往往是由夫妻中一人出面签订合同。这时另一方虽未签订合同,但知道买卖的事实并未表示异议,应当认为其默示同意,事后不得以自己未亲自参加处分为由而否认处分的法律后果。夫妻共有房产改名需要什么材料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若想在房产证上增加夫或妻的名字或在夫妻之间变更共有人,是不用缴纳契税的,但要提交以下材料: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变更申请(原件);3、结婚证;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办理地点为房产所在区县的建委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上述对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在实践中,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卖共有房屋,这种行为一般属无效。因为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要对房屋做出处分,则应当所有的所有权人都同意。如果一方擅自卖共有房屋的行为,就属于无权处分。更多问题,网专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房子被妻子偷卖了卖房行为有效吗房子被妻子偷卖了卖房行为有没有效力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房产是善意取得,房管局的过户手续就不能撤销。《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3种观点: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法律咨询: 我想请问一下,我和我丈夫结婚快两年了,当时是别人介绍认识的,说他有住房,工作稳定,我就同意了,结果,结婚之后我才发现,他根本没有上班,天天在家里耍,他是个教师,在学校请人帮他教书,在结婚之前,我丈夫有一套住房,后来因为我们感情不和,经常为琐事吵架,前不久,我丈夫一气之下把房子卖了,当时就我不同意,说房子卖了就没住处了,他当时说卖了换一套大的,后来他妈妈也是这样说的,但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提买房的事,反而天天提出要和我离婚,还有他的大小事情基本是他三姐在管,在我们结婚后他三姐工地上买的生活车,挖挖机等都是写的他的名字,我们结婚第二年,他老家旧房拆了,重新修了新房,当时,他父亲生日的时候,当着所有来跟他做生的人说,这房子有2套是我丈夫的,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丈夫和我离婚,我有份的吗?

第1种观点: 两高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06年,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两高律所拥有包括高级合伙人在内的500余名专业人士,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多个城市设立分所,业务范围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两高律所先后荣获司法部、全国律协等机构表彰百余项,并被授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刑事援助部法律咨询中心、全国中小企业法律保障服务中心等称号。律所注重集体协作,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由办案律师和资深律师共同研讨负责,在必要时会召集全国法律实务专家和学者专家对案件进行讨论和论证,真正以专业、高效、负责的态度办理每一起案件。团队秉承“专业第一、服务到位、案结事了、无怨无悔”的宗旨,不管是大小案件,都会为客户提供最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免费律师咨询电话:4009606603

第2种观点: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从事综合类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执业机构,学术水平高超、知识结构全面、业务素质精湛、年龄组合优化。由西北大学优秀法学教师发起设立,吸引了诸多高等院校法学教授加盟,汇集了诸多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秉承了西北大学法学专家、学者的学术精髓,是集知识型、学术型、实务型于一体的实力雄厚、国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被西安市司法局及西安市律协评为“首届西安市十佳律师事务所”。成敦毅律师团队由多名资深律师组成,收费低、办事快、有求必应,全程代理各类诉讼,刑事辩护。多年来律师团队代理各类诉讼上万起,承接过众多涉及金额上千万的案件。为人忠厚仗义、正直谦逊,办案认真负责、取证专业高效,与当地关系融洽,法庭上辩论思路宽广,思维活跃,注重细节,胜诉率高,值得信赖。同时为多家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解决各类法律问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法律依据:《律师收费标准》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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